在刚刚过去的龙年贺岁档,情感激昂、富有正能量的影片《飞驰人生2》续写了前作的辉煌。故事聚焦于赛车手张驰——《飞驰人生》中他的命运一度悬于一线——如今化身为驾校教练,历尽沧桑。电影中,他与年轻车手厉小海一同归来,再次投身热血沸腾的拉力赛。最终,他的团队赢得了胜利,夺冠而归。
这部电影不仅仅是一场视觉与情感的盛宴,它也触及到了相关法律知识,引起了观众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入地对电影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电影中,赛车手张驰几经波折后办起驾校,用冠军教练的名头招揽学员。然而,这一行为却被认为是虚假宣传。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家提供服务时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误导。张驰由于未能如实宣传而被责令停止误导性宣传,清除不良影响。
电影还提到了辛地汽车厂因投产外观侵权车型而被迫停产。这种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是不允许的。被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未经允许无法进行生产、销售。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在车辆改装方面,《机动车登记规定》提到,对机动车相关技术参数或者外观结构等进行改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车辆改装被认为是非法行为,可能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影片中,张驰和团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凭借着过人的改装技术与赛车热忱,在拉力赛上取得了傲人成绩。但在现实中,如果个人私自改装车辆,没有去车管所进行正规登记,那么这种改装就可能触犯法律。
《飞驰人生2》不只是一部激动人心的赛车电影,它还间接提醒了观众在热爱汽车文化、追求速度与激情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不容忽视。对于观众来说,了解电影中提及的法律条款,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在欣赏影片的同时增长见识,还能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如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