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纠正行为、筑牢纪律堡垒 ——详解纪律处分条例的全新修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日公布,计划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修订是继党的十八大之后,《条例》的第三次重大变动。本次修订后,条文总数达到158条,相较上次修订扩展了内容,其中新增16条,修改了76条。本次修订立意在牢固树立全党严格的纪律观念,如何对症下药、及时回应现实要求,进行了具体阐释。

进行这一修订的原因是什么?这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及社会关心的问题。党的二十大之后,要求加强正风肃纪的坚定步调,更需对纪律建设进行全面加强,明确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心系党的新征程,这些变动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和坚强的纪律支撑。

在修订的内容上,最新的《条例》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加入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解决大党独有问题、完善严格纪律建设体系等多项内容。这使得党员干部可以更深入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并举一反三执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

此外,围绕着日常监管和问题导向,新修订的《条例》特别新增了针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信访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处罚原则。同时,对于滥用问责或者问责工作中的不负责任行为,也给出了明确的纪律处分规则。

在具体条文的制定上,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新修订的《条例》提出了依照行为严重性对党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包括公共资金管理、税收、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金融和财会等多个财经领域。针对党员的涉黄涉毒等问题,对违反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影响的行为,新《条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查处。

修订过程中,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条例》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不落实、追求“政绩工程”等行为归纳至违反政治纪律范畴。对于党员干部政绩观扭曲、违背新发展理念等行为,依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着眼于提高党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效能。

新修订的《条例》在深化党的自我纯洁、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上,持续发力,旨在以更严格的纪律约束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确保党命令的严格执行,为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这种不断完善和提升纪律建设,释放了中央从严治党决心的强烈信号,向全党传达了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纪律的重要性。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将通过不断的自我革新,持续走在时代的前列,更好地担负起为人民服务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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