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报道,12月21日,国家基金委正式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旨在明晰科研过程中应避免的不端行为。据悉,这本手册为科研人员在学术活动中划定了明确的道德底线,其核心在于科学的真实性、严谨性与伦理性。
科研不端行为通常指在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中违反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各类行为,它们涵盖了研究计划的制定、研究的实施以及研究成果的报告等多个环节。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特别指出,一旦发现科研人员有下列不端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不诚实地表达,包括篡改(故意修改研究材料或过程,或有意遗漏数据)、剽窃(未经允许使用他人成果)以及伪造(提供虚假数据或信息)等行为。
2、对研究对象不当处理或伤害,如违反人类研究参与者的知情同意及隐私保护规定、实验动物保护规定等。
3、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例如侵犯署名权、优先权,阻碍他人研究成果的发表,错误标注资助来源,或者恶意投拆等行为。
4、存在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的不当行为。
5、参与或协助他人隐藏科研不端行为,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6、试图通过请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干预评审的公正性。
7、涉及到项目资金方面的违法行为,诸如虚报、冒领、套取、贪污、挪用、侵占或滥用等。
此外,基金委强调任何违反政策、规定或规则的行为,也都可能被视作科研不端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
8、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规则,科研工作中不仅要遵守科研规范,同时也需遵循相关政策与规则。
9、擅自泄露保密信息,虽然可能不会影响数据的有效性,但破坏了科研的正常秩序和诚信要求。
10、故意隐瞒可能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
国家基金委此次公布的《科研诚信规范手册》从科研全流程覆盖了科研不端的典型行为,是对科研人员一项重要的提醒与警示。这不仅为规范学术道德与提升科研诚信提供了明确依据,更是对违背诚信行为的一种震慑。基金委希望,科研人员能够自觉把握科研诚信的界限,创造阳光透明的科研环境,以推动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