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女演员郑爽被法院判决执行巨额赔偿金


根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的最新数据,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和郑爽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近日有了新的进展。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已对郑爽实行强制执行,执行金额高达9050万元人民币。

事情的起因可追溯至2016年,当时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了一份策划服务合同,根据合同,郑爽负责某影视剧的策划工作,合同服务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至5月10日,为期70个有效工作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支付郑爽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并与之签订了《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邀请郑爽出演该剧女主角。

根据补充合同规定,若郑爽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良行为而导致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封杀其相关作品,从而影响剧集的拍摄和上映,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郑爽退回已支付的酬金和赔偿经济损失。2016年1月18日至4月25日期间,海宁东开之星影视多次付给郑爽工作室合计3050万元服务费。

然而,转折发生在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露,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间未如实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人民币,涉嫌偷税4526.96万元,并少缴税款2652.07万元。最终,税务机关决定追缴郑爽共2.99亿元人民币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同年,郑爽的代孕事件曝光,多部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被下架。

影视公司因此将郑爽诉至法庭,2021年12月16日,松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郑爽返还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对此,郑爽不服提起上诉,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18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此之外,2022年7月,郑爽及其个人独资的两家影视工作室还新增了限制消费令的记录,申请人为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亦因服务合同纠纷而起。尚晖影视是郑爽主演《绝密者》的出品方。风险信息显示,郑爽及其两家工作室此前因相关案件已被强制执行约1.28亿元。

郑爽被执行的这笔9050万元的巨额赔偿金是演艺圈少有的重大事件,尤其在税务、代孕争议等问题累积后,此次判决无疑是对郑爽的又一重击。随着法院判决的执行,这位曾红极一时的演员未来的生活和事业将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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