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引关注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以及国际贸易的持续扩展,商业纠纷解决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这一背景下,上海市日前通过立法,着力于探索和建设一个面向全球的高效的国际商事仲裁体系,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昨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一项新的立法《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根据这项条例,参与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将可约定选用上海作为仲裁地,并按照双方认可的仲裁规则和选任的仲裁人员来进行临时仲裁。这种灵活性和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权的立法举措,无疑将为上海市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角色和定位带来前所未有的提升。

这项立法的背后体现了对仲裁在构建高效、透明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不可或缺地位的认识。去年,上海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数量为8306件,标的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体现了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日益重要性。而随着国际商事、海事等领域对于专业性强、效率高的临时仲裁的需求增加,这便为上海提供了一个卓越的发展机遇。

董海峰,市司法局副局长,指出下一步将着手制定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的管理方法,为国际知名的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提供支持。这不仅有助于吸引和集聚国际仲裁资源,也是提升上海地区国际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为此,立法还特别注重培养和引进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目前上海已有在册仲裁员3765名,其中包括来自118个国家和地区的870名境外仲裁员。《条例》还提出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并设立仲裁事业发展基金,其中部分将用于仲裁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在这一系列举措中,对于提升仲裁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支持角色——仲裁秘书的培训和发展也被给予了高度重视。《条例》中对于加强仲裁秘书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作出规定,旨在确保仲裁秘书能够担负起案件工作的质量,从而有效提高整个仲裁流程的效率。

最后,《条例》还明确了要完善仲裁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有效制衡的机制,并赋予仲裁机构更大的内部管理自主权。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仲裁机构内部的高效运作,也为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和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条例》的出台和实施,预计将为上海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立一个国际化、高效和有影响力的商事仲裁中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随着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的不断优化,有望推动区域内外企业及个人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遇到纠纷时,能够得到更快速、更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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