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一地”缩水”惊动购房者,产权争议引发关注


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 文 / 摄)在南京一处楼盘内,贺女士经过与家人商量后,决定购买一套宽敞明亮的新房。该房屋位于南京江宁区清水亭西路的九龙熙岸花苑小区,户型设计理想,面积适宜,满足了贺女士照顾老年父母的需要。然而,在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的定金后,贺女士在网上查询才发现这个问题:新房的产权年限竟然比预期少了20年,由原本的70年变成了只剩下50年。

对于这起购房产权年限相差20年的问题,贺女士感到非常不满。而开发商方面对于此事的处理,更是让贺女士意外。当她找到售楼处要求退回定金时,工作人员的一句“我们提前公示并告知”却让她陷入被动。11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和贺女士一同来到九龙熙岸花苑小区售楼处进行调查。

根据与当事销售人员孙悦的交流了解,她坚称自己曾明确告知过贺女士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声称该信息已详细记录在案。尽管孙悦已不在售楼处工作,但她还是指向了九龙熙岸花苑小区的地块公示以及项目负责人处可以查询更详尽的情报。

贺女士认购的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03年至2073年,这与她的期待出现了较大偏差。随后,记者采访了该项目开发商南京达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负责人陈杰。陈杰表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中,会特别强调向购房者明确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并且售楼处有相应的公示。他还指出,《商品房认购协议》中会明确标注土地使用年限。

随着进一步了解,记者发现售楼处公示栏中确实显示清楚地块的使用年限。而面对陈杰所提供的信息,贺女士仍坚称自己在认购时并未获得关于产权年限的任何提醒。不满于售楼处的交涉结果,贺女士表示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如她所言:“一个普通购房者,怎可能预料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对于这类涉及产权年限的纠纷,市民购房时往往难以辨识细节,而开发商的公示与告知是否到位,经常成为争论的焦点。在未来,这类案件怎样解决,记者和社会公众都将给予关注,而贺女士的案件,也将进入法律程序的下一阶段。在购房市场中,类似事件的解决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前须对产权等重要信息进行详尽核实。(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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