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的通讯员宋嘉和记者严君臣报道,任何掉落在道路上的物件都可能成为危险的”不定时炸弹”,小至一个随手丢出的塑料瓶,大至掉落的货物,都可能使道路上的车辆安全陷入危机。事实上,高速公路上由于掉落物引发的事故远比普通公路多,时有车毁人亡的悲剧发生,已成为高速公路畅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就在11月1日,启扬高速南通段上上演了一场惊险的戏码。十月下旬,启东段22公里处的高速公路中间掉落了一大块橡胶皮带。这块橡胶皮带让两辆小轿车不得不突然避让,结果引发了交通事故。其中,一辆白色轿车紧急避让撞上了路边护栏,车的右侧损坏,另一辆黑色小轿车则是撞上了橡胶皮带,导致车头损坏。
南通交警高速八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排除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高速交警第一时间找到了肇事司机,并对两位车辆受损的驾驶员开具了事故认定书。所幸的是,这两起事故虽然车辆受损,但并未导致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这块橡胶皮带是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上掉落的。原来,该车途经事发地点时,由于未能将货物捆扎牢固,一块大型橡胶皮带从车上掉了下来。由于车辆长且速度快,当时驾驶员并未察觉异样,仍在继续行驶。不料,这块大型橡胶皮带就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导致了两起连环车祸的发生。
最后交警认定,全责应由半挂车驾驶员承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并且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也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应该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载物撒漏的,将被罚款200元。若抛洒、遗落物品导致事故的,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高速交警以此故事作为重要的警示,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对车辆做好检查,特别是长途驾驶的司机。然后做好货物的捆扎工作,不可掉以轻心。针对运输沙石等货物的,还必须要使用篷布遮盖,严禁车窗抛物。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能更安全,我们的出行才能更无忧。